国税总局调整企业应税所得率标准:国家税务总局17日称,自2007年1月1日起,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。国税总局称,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,完善核定征税办法,经研究,对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调整。新的应税所得率调整如下:农、林、牧、渔业为3%—10%,制造业5%—15%;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%—15%;交通运输业7%—15%;建筑业8%—20%;饮食业8%—25%;娱乐业15%—30%;其他行业10%—30%。国税总局称,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前8月餐饮业市场增近两成:17日从商务部商业改革司获悉,受食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,今年前8月全国餐饮业市场快速增长,同比增长近两成。据统计,今年1-8月份,全国住宿与餐饮业零售额累计实现7722亿元,同比增长18.1%,增幅比去年同期高出2.4个百分点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.8%,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.4个百分点,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贡献率为15.5%。其中,8月份全国住宿与餐饮业零售额实现985.3亿元,同比增长19.1%,比去年同期增幅高出2.3个百分点。据商务部信息,1991年以来全国餐饮业零售额连续16年保持10%以上的高速增长,2006年我国餐饮业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,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.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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删除 candice (2007-8-30 15:09:19, 评分: 5 )
删除 candice (2007-8-30 15:11:24, 评分: 5 )